党组书记、院长薛付奇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岳旭阳协助党组书记、院长薛付奇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法警大队。
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云雄分管研究室、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海健分管执行局、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荷城法庭、杨和法庭、明城法庭、更合法庭。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家明分管纪检监察室。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张明祥主持政工科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伟锋主持执行局全面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文初协助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云雄分管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协助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海健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爱琳协助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岳旭阳分管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法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