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公告通知 >拍卖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淘宝拍卖:绿化树一批)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4-10 17:02
转发至: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竞买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1210时起至201841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关于佛山市高明力创新城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湾经济合作社的190.72亩及下湾经济合作社的348.65亩共539.37亩土地上种植的绿化树一批(详见评估报《粤贵资评字(201801X2013号》)

注:1、树木种类约41种,数量约30749株,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交付时树木的种类、数量与评估时清点的种类、数量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时的数据为准;2、案涉土地属于上湾经济社、下湾经济社集体所有的财产,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应自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所有的绿化树移除出案涉土地,或自行与上湾经济社、下湾经济社协商继续承包案涉土地;3、逾期未移除树木,或未与上湾经济社、下湾经济社达成协议继续承包案涉土地的,法院将强制清场,并交付土地给上湾经济社、下湾经济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移植、搬运、运输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5、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6、有意着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104779.2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843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845(请于43日之前预约,咨询电话:189231268200757-83381080/何生)。

七、拍卖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八、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1、(2017)粤06民终759号民事判决及(2016)粤0608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2、(2017)粤06民终2506号民事判决及(2016)粤0608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3、(2017)粤06民终2130号民事判决及(2016)粤0608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交接手续;

8、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并注明执行案号:(2017)粤0608186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有意了解者可通过微信搜索365的真正网址司法拍卖公众号并予以添加以便关注标的更新情况。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8266713

365的真正网址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88266656

法院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淘宝网客服联系电话: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365的真正网址网:http://www.flydragon-cn.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12100分到2018413100分(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43日上午11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拍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本人须在开拍前共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4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注明“执行案号:(2017)粤0608186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手续。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88266713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email:gmfy2008@163.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邮编:528500
立案信访电话:0757-88983002 执行联系电话:0757-88266655 传真:0757-8898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