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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招录辅助服务雇员体检和考核公告
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发表时间:2018-06-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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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辅助服务雇员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

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各考生的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按分组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漏项、漏检。

  2.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考核事项安排

   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的考生,填写《高明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政审表》(附件2),到户口所在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加具审查意见和盖章,并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表格送到招考单位。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来电咨询:075788266718

 

附件:1.考试总成绩表

       2.高明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政审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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