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本院欢迎社会各界,民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如下:
举报电话:0757-88266675
举报邮箱:gmfyzgk@126.com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高明区人民法院刑庭(扫黑办)
对于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5日
举报对象:
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地下钱庄”背后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