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5日在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少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高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出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升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收案件5774件,办结5662件,同比分别上升了0.91%和0.73%;息诉服判率为88 %,同比上升了0.18%,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一、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抓好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打击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70件,审结562件,判处罪犯98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0人。积极参与平安创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387件。该宽则宽,对172名具有从宽情节罪犯依法判处缓刑。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传唤侦查人员出庭3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抓好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3616件,审结3548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3%。落实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明确小额诉讼案件操作流程,审结该类案件60件。注重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家事类案件243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审结房屋买卖、医疗、消费纠纷等案件503件。保护自主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9件。
抓好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案件72件,审结67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35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8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件。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首长出庭率达到100%。加强协调释法,有2件案件的原告经法院协调后与行政机关和解并自愿撤诉。
抓好执行工作,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1516件,执结1485件,为当事人兑现权益1.51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2%。扩大执行联动范围,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发布老赖信息69人次,依法拘留抗拒、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12人次,其中1人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坚持公开司法,提高审判管理科学水平,积极延伸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努力提升法院公信力。
深化阳光司法机制。制定涵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39项的司法公开方案,敞开法院大门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场,邀请23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法院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创新公开载体,利用微博直播案件庭审5场,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出台裁判文书公开办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282份。加强司法宣传,配合省、市电视台拍摄《法案追踪》、《法槌回响》等专题类法治栏目6期,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法治稿件198篇次,用生动案例诠释法治理念。
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每月自动生成30项质效数据,为法官及时改进工作提供建议,并对全院各部门、办案法官进行排名,引导干警良性竞争。开展庭审观摩,以点带面推动庭审规范化。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对160件案件的庭审过程和128份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质量进行评查打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重点解决鉴定时间过长问题,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强化社会管理机制。新增与区工商局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年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办结各类案件863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为3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合适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措施。积极挽救未成年犯,开展判后帮教活动170多人次,帮助4人解决入学、就业问题。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1份。
三、践行宗旨,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切实为民司法,加强便民服务,办好民生案件,扎实为群众做实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立案服务窗口,通过电子查询机、官方门户网站、诉讼指南手册等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为314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1万元,为2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为69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基金46万元。
办好民生案件。健全工人追讨欠薪“绿色通道”制度,全年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14件,为428名工人追讨工资492万元,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惩治恶意欠薪者1名。推行交通事故案件优化办理制度,审结案件1044件,为交通事故受害方追讨赔偿金2376万元。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件17人,办理涉及资源环境侵权民事案件2件,依法审查和执行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案件15件,成功执结樵江油库污染环境案。加强涉农案件审理,试行巡回审判方式,审结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农案件99件。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有问必答、有信必回。安排2名法官专职负责信访工作,提高信访案件处理效率。建立重大案件情况月报制度和重大案件社会稳定研判制度,制作重大信访案件台帐并跟踪案件处理情况。
四、狠抓队伍,全力提升法院形象
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队伍目标,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改进司法作风。出台“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工作方案。深入学习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提升法官职业形象。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激励干警保持职业操守。严格开展审务督察,对13个方面的司法作风内容进行摸排,发出整改意见5条,约谈20人次。
狠抓廉政建设。积极构建廉政防控体系,建立廉政档案个人信息制度。积极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执行款收退等廉政高风险工作环节的监管,落实监督防控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初任法官选拔标准与程序,把综合素质高、适岗能力强的初任法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注重实践培养,将新选任法官派往基层人民法庭锻炼。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由主管副院长亲自授课,全年共对227人次进行司法礼仪和业务能力培训。
推进文化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举办法官论坛,开展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鼓励干警加入读书社分享阅读体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组织各种贴近干警工作生活的文体活动,提高团队协助精神。启动院史馆、文化长廊工程,培养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精神归属感。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都有赖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比如办案效率还有待提高,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队伍的司法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总体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为推动高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保障群众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
二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队伍,尤其是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试点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调整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增强干警司法实务能力,重点提升一线审判执行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科学运用新网络媒体,扩大和创新司法公开的范围与方式。完善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民意沟通,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
四是深化司法为民举措。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重视审理好涉农、教育、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加大对妇女、老人、儿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认真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全力维护高明青山绿水。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努力为高明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