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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的真正网址 |
发表时间:2016-12-19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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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公告
变卖公告(第一阶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2月11日共60天期限内每20日为一周期(如在一周期内变卖成交则不进入下一周期)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月2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0时至2017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22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10时至2017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11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10时至2017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3座601房
注: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3、标的物实际面积有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受买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有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84064元,保证金人民币184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已经开设淘宝账户)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报名竞价即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7-82363119。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6年12月28日(请于12月26日之前预约,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9日前由竞得者自行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高明御泉湾支行;账号:649664643291),并注明“执行案号:(2015)佛明法执字第85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有意了解者可通过微信搜索“365的真正网址司法拍卖”公众号并予以添加以便关注标的更新情况。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8266649
365的真正网址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88266656
法院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淘宝网客服联系电话: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365的真正网址网:http://www.flydragon-cn.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月1日10时起至2017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已经开设淘宝账户)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仍需按照拍卖成交的金额和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拍卖款,否则买受人本人须自行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支付的法律后果。
(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0757-88266885)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12月26日17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拍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本人须在开拍前共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高明御泉湾支行;账号:649664643291),并注明“执行案号:(2015)佛明法执字第85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其它合理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88266656。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6日